马来西亚电子发票概述

为了支持数字经济的发展,马来西亚将分阶段实施电子发票,以提高马来西亚税务管理的效率。重点是加强数字服务基础设施和税务管理数字化。 电子发票将实现近乎实时的交易验证和存储,满足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和企业对政府(B2G)交易的需求。

电子发票工作流程

步骤1 开具电子发票
当进行销售或交易时,供应商创建电子发票并通过 MyInvoice 门户或 API 将其共享给 IRBM 进行验证。
步骤 2 电子发票验证
IRBM 验证几乎实时进行,确保电子发票符合必要的标准和准则。
验证后,供应商将通过 MyInvoice 门户或 API 从 IRBM 收到唯一标识符号。 唯一标识符号将允许 IRBM 进行追踪,并减少篡改电子发票的情况。
步骤 3 电子发票验证通知
一旦电子发票通过 MyInvoice Portal 或 API 得到验证,IRBM 将通知供应商和买方。
步骤 4 电子发票共享
验证后,供应商有义务与买方共享经过验证的电子发票(嵌入二维码)。二维码可用于通过 MyInvoice 门户验证电子发票的存在和状态。
步骤 5 拒绝或取消电子发票
发出电子发票后,将在规定的时间内:-
- 买方请求拒绝电子发票
- 供应商取消电子发票

拒绝或取消请求必须附有理由。
步骤 6 MyInvoice 门户网站
供应商和买方将能够通过 MyInvoice 门户获取电子发票交易摘要。

2个电子发票实施的关键场景

场景 1:买家需要电子发票

收到买方的电子发票请求后,供应商获取开具电子发票所需的买方详细信息。经过验证的电子发票可用作买方的费用证明,以证实特定交易的税务目的。

 
场景 2:买家不需要电子发票

如果买方不需要电子发票,供应商将向买方开具普通收据(与当前商业惯例相同)。由于本文件不是电子发票,因此无需提交此类收据以供 IRBM 验证。供应商将在月底后七 (7) 个日历日内向 IRBM 提交综合电子发票

哪些人可以豁免开具电子发票

  • 统治者和统治首领1
  • 前统治者和统治酋长2
  • 拥有以下头衔的国家统治者的配偶 Raja Perempuan, Sultanah, Tengku Ampuan, Raja Permaisuri, Tengku Permaisuri or Permaisuri
  • 先前拥有头衔的国家前统治者的配偶 Raja Perempuan, Sultanah, Tengku Ampuan, Raja Permaisuri, Tengku Permaisuri or Permaisuri
  • 政府
  • 州政府和州当局
  • 政府机关
  • 地方当局
  • 法定权力和法定机构
  • 上述政府、当局或机构提供的设施(例如医院、诊所、多功能厅等)
  • 领事机构和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和领事雇员
  • 不从事业务的个人
  • 年营业额或收入低于 RM150,000 的商业纳税人

哪些收入/支出不需要电子发票

IRBM 承认,为某些类型的收入或支出开具电子发票存在各种挑战。为了方便电子发票的采用,以下情况不需要电子发票(包括自开票电子发票):

  • 就业收入
  • 养老金
  • 赡养费
  • 特定情况下的股利分配
  • Zakat
  • 在马来西亚或其他地方的证券交易所或衍生品交易所买卖证券或衍生品的合约价值。
  • 出售在马来西亚或境外注册但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股份,除非处置人是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信托机构或合作社。